長刺節論篇第五十五
刺家不診,聽病者言在頭,頭疾痛,爲藏鍼之,
注疏
藏,猶深也。言深刺之,故下文曰。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云:爲鍼之,無藏字。
刺至骨,病已上,無傷骨肉及皮,皮者道也。
注疏
皮者,鍼之道,故刺骨無傷骨肉及皮也。
隂刺入一傍四處。治寒熱
注疏
頭有寒熱,則用隂刺法治之。隂刺,謂卒刺之如此數也。 新校正云:按别本,卒刺一作平刺。按甲乙經:“陽刺者,正内一,傍内四。隂刺者,左右卒刺之。此隂刺疑是陽刺也。”
深專者,刺大藏,
注疏
寒熱。病氣深專攻中者,當刺五藏以拒之。
迫藏刺背,背俞也。
注疏
迫,近也。漸近於藏,則刺背五藏之俞也。
刺之迫藏,藏㑹
注疏
言刺近於藏者,何也?以是藏氣之㑹發也。
腹中,寒熱去而止。
注疏
言刺背俞者,無問其數,要以寒熱去乃止鍼。
與刺之要,發鍼而淺出血。
注疏
若與諸俞刺之,則如此。
治腐腫者,刺腐上,視癰小大深淺刺。
注疏
腐腫,謂腫中肉腐敗爲膿血者。癰小者淺刺之,癰大者深刺之。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腐作癰。
刺大者多血,小者深之,必端内鍼爲故止。
注疏
癰之大者多出血,癰之小者但直鍼之而已。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刺大者多而深之,必端内鍼,爲故正也。此文云小者深之,疑此誤。”
病在少腹有積,刺皮𩩻以下,至少腹而止,刺俠脊兩傍四椎間,刺兩髂髎季脇肋間,導腹中氣熱下已。
注疏
少腹積,謂寒熱之氣結積也。皮𩩻,謂齊下同身寸之五寸,横約文。審刺而勿過深之。刺禁論曰:“刺少腹中膀胱溺出,令人少腹滿,由此故不可深之矣。俠脊四椎之間,據經无俞,恐當云五椎間,五椎之下,兩傍,正心之俞,心應少腹,故當言椎間也。髂爲腰骨,髎一爲髀,字形相近之誤也。髎,謂居膠,腰側穴也。季脇肋間,當是刺季肋之間,京門穴也。” 新校正云:按釋音皮𩩻作皮䯏,苦未反,是䯏誤作𩩻也。及遍尋篇、韻中無𩩻字,只有䯏字。䯏,骨端也。皮䯏者,蓋謂齊下横骨之端也。全元起本作皮髓元起,注云:齊傍埵起也。亦未爲得。
病在少腹,腹痛不得大小便,病名曰疝,得之寒,刺少腹兩股間,刺腰髁骨間,刺而多之,盡炅,病已。
注疏
厥隂之脉,環隂器,抵少腹。衝脉與少隂之絡,皆起於腎下,出於氣街,循隂股,其後行者,自少腹以下骨中央,女子入繋廷孔,其終循隂器,合篡間,繞篡後,别繞臋,至少隂,與巨陽中絡者合。少隂,上股内後亷,貫脊屬腎。其男子循莖下至篡,與女子等,故刺少腹及兩股間,又刺腰髁骨間也。腰髁骨者,腰房俠脊平立陷者中,按之有骨處也。疝爲寒生,故多刺之,少腹盡熱乃止。鍼,炅熱也。新校正云:按别本篡,一作基。
病在筋,筋攣節痛,不可以行,名曰筋痺,刺筋上爲故,刺分肉間,不可中骨也。
注疏
分,謂肉分間有筋維絡處也。刺筋无傷骨,故不可中骨也。
病起筋炅,病已止。
注疏
筋。寒痺生,故得筋熱,病已乃止。
病在肌膚,肌膚盡痛,名曰肌痺。傷於寒濕,刺大分小分,多發,鍼而深之,以熱爲故,
注疏
大分,謂大肉之分;小分,謂小肉之分。
無傷筋骨,傷筋骨,癰發若變,
注疏
鍼經曰:“病淺鍼深,内傷良肉,皮膚爲癰。”又曰:“鍼太深,則邪氣反沈,病益甚。傷筋骨則針太深,故癰發若變也。”
諸分盡熱,病已止。
注疏
熱可消寒,故病已則止。
病在骨,骨重不。可舉骨,髓酸痛,寒氣至,名曰骨痺。深者刺無傷脉肉爲故,其道大分小分,骨熱,病已止,
注疏
骨痺。刺無傷脉肉者何?自刺其氣,通肉之大小分中也。
病在諸陽脉,且寒且熱,諸分且寒且熱,名曰狂。
注疏
氣。狂,亂也。
刺之虚脉,視分盡熱,病已止。病初發。嵗一發,不治,月一發,不治,月四五發,名曰癲病。刺諸分諸脉,其無寒者,以鍼調之,病止。
注疏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刺諸分,其脉尤寒,以鍼補之。
病風,且寒且熱,炅汗出,一日數過,先刺諸分,理絡脉,汗出且寒且熱,三日一刺,百日而已。病大風,骨節重,鬚眉墮,名曰大風。刺肌肉爲故,汗出百日。
注疏
泄衞氣之怫熱。
刺骨髓,汗出百日。
注疏
泄榮氣之怫熱。
凡二百日,鬚眉生而止。鍼。
注疏
怫熱屏退,隂氣内復,故多汗出,鬚眉生也。
長刺節論:䯏。
注疏
光抺切。
篡。
注疏
初患切。
注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