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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九候論篇第二十

三部九候論篇第二十

注疏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夲在第一卷,篇名決死生。

黄帝問曰:余聞九鍼於夫子,衆多愽大,不可勝數。余願聞要道,以屬子孫,傳之後世,著之骨髓,藏之肝肺,㰱血而受,不敢妄泄,

注疏

㰱血,飲血也。

令合天道,

注疏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夲云:令合天地。

必有終始。上應天光,星辰歷紀,下副四時五行。貴賤更互,冬隂夏陽,以人應之,奈何?願聞其方。

注疏

天光,謂日月星也。歷紀,謂日月行歷於天,二十八宿三百六十五度之分紀也。言以人形血氣榮衛周流,合時𠉀之遷移,應日月之行道。然斗極旋運,黄赤道差,冬時日依黄道近南,故隂多;夏時日依黄道近北,故陽盛也。夫四時五行之氣,以王者爲貴,相者爲賤也。

歧伯對曰:妙乎哉問也!此天地之至數。

注疏

道貫精微,故云妙問。至數,謂至極之數也。

帝曰:願聞天地之至數,合於人形血氣,通決死生,爲之奈何?歧伯曰:天地之至數,始於一,終於九焉。

注疏

九,竒數也,故天地之數,斯爲極矣。

一者天,二者地,三者人,因而三之。三三者九,以應九野。

注疏

爾雅曰:邑外爲郊,郊外爲甸,甸外爲牧,牧外爲林,林外爲垌,垌外爲野。言其逺也。 新校正云:詳王引爾雅爲證,與今爾雅或不同,已具前六節藏象論注中。

故人有三部,部有三候,以決死生,以處百病,以調虚實,而除邪疾。

注疏

所謂三部者,言身之上中下部,非謂寸關尺也。三部之内,經隧由之,故察候存亡,悉因於是,鍼之補寫,邪疾可除也。

帝曰:何謂三部?歧伯曰:有下部,有中部,有上部,部各有三候,三候者,有天、有地、有人也,必指而導之,乃以爲眞。

注疏

言,必當諮受於師也。徴四失論曰:受師不卒,妄作雜術,謬言爲道,更名自功,妄用砭石,後遺身咎。此其誡也。禮曰:疑事無質。質,成也。

上部天,兩額之動脉;

注疏

在額兩傍,動應於手,足少陽脉氣所行也。

上部地,兩頰之動脉;

注疏

在鼻孔下兩傍,近於巨髎之分,動應於手,足陽明脉氣之所行。

上部人,耳前之動脉。

注疏

在耳前䧟者中,動應於手,手少陽脉氣之所行也。

中部天,手太隂也;

注疏

謂肺脉也。在掌後寸口中,是謂經渠,動應於手。

中部地,手陽明也;

注疏

謂大腸脉也。在手大指次指歧骨閒,合谷之分,動應於手也。

中部人,手少隂也。

注疏

謂心脉也。在掌後銳骨之端,神門之分,動應於手也。靈樞經持鍼縱捨論:問曰:少隂无輸,心不病乎?對曰:其外經病而藏不病,故獨取其經於掌後銳骨之端。正謂此也。

下部天,足厥隂也;

注疏

謂肝脉也。在毛際外羊矢下一寸半,䧟中五里之分,卧而取之,動應於手也。女子取太衝,在足大指本節後二寸䧟中是。

下部地,足少隂也;

注疏

謂腎脉也。在足内踝後跟骨上,䧟中,大谿之分,動應手。

下部人,足太隂也。

注疏

謂脾脉也。在魚腹上趨筋閒,直五里下,箕門之分,寛鞏足,單衣沈取乃得之,而動應於手也。候胃氣者,當取足跗之上,衝陽之分,宂中脉動乃應手也。 新校正云:詳自上部天至此一叚,舊在當篇之末,義不相接,此正論三部九候,冝處於斯,今依皇甫謐甲乙經編次例,自篇末移置此也。

故下部之天以候肝,

注疏

足厥隂,脉行其中也。

地以候腎,

注疏

足少隂脉行其中也。

人以候脾胃之氣。

注疏

足太隂脉行其中也。脾藏與胃以膜相連,故以候脾兼候胃也。

帝曰:中部之候奈何?歧伯曰:亦有天,亦有地,亦有人。天以候肺,

注疏

手太隂脉當其處也。

地以候胷中之氣,

注疏

手陽明脉當其處也。經云:腸胃同𠉀。故以𠉀胷中也。

人以候心。

注疏

手少隂脉當其處也。

帝曰:上部以何候之?歧伯曰:亦有天,亦有地,亦有人。天以候頭角之氣,

注疏

位在頭角之分,故以𠉀頭角之氣也。

地以候口齒之氣,

注疏

位近口齒,故以候之。

人以候耳目之氣。

注疏

以位當耳前脉,抵於目外眥,故以候之。

三部者,各有天,各有地,各有人,三而成天,

注疏

新校正云:詳三而成天至合爲九藏,與六節藏象論文重,注,義具彼篇。

三而成地,三而成人。三而三之,合則爲九,九分爲九野,九野爲九藏。

注疏

以是故應天地之至數。

故神藏五,形藏四,合爲九藏。

注疏

所謂神藏者,肝藏魂,心藏神,脾藏意,肺藏魄,腎藏志也。以其皆神氣居之,故云神藏五也。所謂形藏者,皆如器外張,虚而不屈,含藏於物,故云形藏也。所謂形藏四者,一頭角,二耳目,三口齒,四胷中也。 新校正云:詳注説神藏,宣明五氣篇文,又與生氣通天論注、六節藏象論注重。

五藏已敗,其色必夭,夭必死矣。

注疏

夭,謂死色,異常之候也。色者,神之旗,藏者,神之舎。故神去則藏敗,藏敗則色見,異常之候,死也。

帝曰:以候奈何?歧伯曰:必先度其形之肥瘦,以調其氣之虚實,實則冩之,虚則補之。

注疏

度,謂量也。實冩虚補,此所謂順天之道也。老子曰:天之道,損有餘,補不足也。

必先去其血脉,而後調之,無問其病,以平爲期。

注疏

血脉滿堅,謂邪留止,故先刺去血,而後乃調之。不當詢問病者盈虚,要以脉氣平調,爲之期準爾。

帝曰:决死生奈何?

注疏

度形肥瘦,調氣盈虚,不問病人以平爲凖,死生之證,以决之也。

歧伯曰:形盛脉細,少氣不足以息者危。

注疏

形氣相反,故生氣至危。玉機真藏論曰:形氣相得,謂之可治。今脉氣不足,形盛有餘,證不相扶,故當危也。危者,言其近死,猶有生者也。刺志論曰:氣實形實,氣虗形虚,此其常也,反此者病。今脉細少氣,是爲氣弱;體壯盛,是爲形盛。形盛氣弱,故生氣傾危。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注本及甲乙經、脉經,危作死。

形瘦脉大,胷中多氣者死。

注疏

是則形氣不足,脉氣有餘也,故死。形瘦脉大,胷中氣多,形藏已傷,故云死也。凢如是類,皆形氣不相得也。

形氣相得者生,參伍不調者病。

注疏

參謂參校,伍謂類伍。參校類伍而有不調,謂不率其常,則病也。

三部九候皆相失者死。

注疏

失,謂氣候不相類也。相失之候,診凢有七,七診之狀,如下文云。

上下左右之脉相應如參舂者病甚;上下左右相失不可數者死。

注疏

三部九候,上下左右凢十八診也。如參舂者,謂大數而鼓,如參舂杵之上下也。脉要精微論曰:大則病進,故病甚也。不可數者,謂一息十至已上也。脉法曰:人一呼而脉再至,一吸脉亦再至,曰平,三至曰離經,四至曰脱精,五至曰死,六至曰命盡。今相失而不可數者,是過十至之外也。至五尚死,况至十者乎?

中部之候雖獨調,與衆藏相失者死,中部之候相减者死。

注疏

中部左右凢六診也。上部下部已不相應,中部獨調,固非其乆,减於上下,是亦氣衰,故皆死也。减,謂偏少也。臣億等詳舊無中部之候相减者死八字,按全元起注本及甲乙經添之,且注有解减之說,而經闕其文,此脫在王注之後也。

目内䧟者死。

注疏

言太陽也。太陽之脉,起於目内眥,目内䧟者,太陽絶也,故死。所以言太陽者,太陽主諸陽之氣,故獨言之。

帝曰:何以知病之所在?歧伯曰:察九候,獨小者病,獨大者病,獨疾者病,獨遟者病,獨熱者病,獨寒者病,獨䧟下者病。

注疏

相失之候診凢有七者,此之謂也。然:脉見七診,謂參伍不調,隨其獨異,以言其病爾。

以左手足上,上去踝五寸按之,庶右手足當踝而彈之,

注疏

手足皆取之。然手踝之上,手太隂脉;足踝之上,足太隂脉。足太隂脉主肉,應於下部;手太隂脉主氣,應於中部。是以下文云:脫肉身不去者死,中部乍踈乍數者死。臣億等按:甲乙經及全元起注本並云:以左手足上去踝五寸而按之,右手當踝而彈之。全元起注云:内踝之上,隂交之出,通於膀胱,係於腎,腎爲命門,是以取之以明吉凶。今文少一而字。多一庶字及足字。王注以手足皆取爲解。殊爲穿鑿。當從全元起注舊本及甲乙經爲正。

其應過五寸以上蠕蠕然者,不病;

注疏

氣和故也。

其應疾中手渾渾然者,病;中手徐徐然者,病;

注疏

渾渾,亂也。徐徐,緩也。

其應上不能至五寸彈之,不應者,死;

注疏

氣絶,故不應也。

是以脫肉身不去者,死;

注疏

榖氣外衰,則肉如脫盡。天真内竭,故身不能行。真榖並衰,故死之至矣。去,猶行去也。

中部乍踈乍數者,死。

注疏

乍踈乍數,氣之䘮亂也,故死。

其脉代而鈎者,病在絡脉。

注疏

鈎爲夏脉,又夏氣在絡,故病在絡脉也。絡脉受邪,則經脉滯否,故代止也。

九候之相應也,上下若一,不得相失。

注疏

上下若一,言遲速小大等也。

一候後則病,二候後則病甚,三候後則病危。所謂後者,應不俱也。

注疏

俱,猶同也,一也。

察其府藏,以知死生之期。

注疏

夫病入府則愈,入藏則死,故死生期凖,察以知之矣。

必先知經脉,然後知病脉。

注疏

經脉,四時五藏之脉。

真藏脉見者勝死。

注疏

所謂真藏脉者,真肝脉至,中外急,如循刀刃,責責然,如按琴瑟絃;真心脉至,堅而搏,如循意苡子,累累然;真脾脉至,弱而乍數乍踈;真肺脉至,大而虚,如毛羽中人膚;真腎脉至,搏而絶,如指彈石辟辟然。凢此五者,皆謂得真藏脉,而無胃氣也。平人氣象論曰:胃者,平人之常氣也。人無胃氣曰逆,逆者死。此之謂也。勝死者,謂勝剋於己之時則死也。平人氣象論曰:肝見庚辛死,心見壬癸死,脾見甲乙死,肺見丙丁死,腎見戊己死,是謂勝死也。

足太陽氣絶者,其足不可屈伸,死必戴眼。

注疏

足太陽脉起於目内眥,上額交巔上,從巔入絡腦,還出,别下項,循肩髆内,俠脊抵腰中。其支者,復從肩髆别下貫臋,過髀樞,下合膕中,貫腨循踵,至足外側。太陽氣絶,死如是矣。 新校正云:按診要經終論載三陽三隂脉終之證,此獨犯足太陽氣絶一證,餘應闕文也。又注:貫臋,甲乙經作貫胂,王氏注厥論、刺瘧論各作貫胂。又注刺腰論作貫臋,詳甲乙經注,臀當作胂。

帝曰:冬隂夏陽,奈何?

注疏

言死時也。

歧伯曰:九候之脉,皆沈細懸絶者爲隂,主冬,故以夜半死;盛躁喘數者爲陽,主夏,故以日中死。

注疏

位无常居,物極則反也。乾坤之義,隂極則龍戰于野,陽極則亢龍有悔,是以隂陽極脉,死於夜半日中也。

是故寒熱病者,以平旦死。

注疏

亦物極則變也。平曉木王,木氣爲風,故木王之時,寒熱病死。生氣通天論曰:因於露風,乃生寒熱。由此則寒熱之病,風薄所爲也。

熱中及熱病者,以日中死。

注疏

陽之極也。

病風者,以日夕死。

注疏

卯酉衝也。

病水者,以夜半死。

注疏

水王故也。

其脉乍踈乍數,乍遲乍疾者,日乗四季死。

注疏

辰戌丑未,土寄王之,脾氣内絶,故日乗四季而死也。

形肉已脫,九候雖調,猶死,

注疏

亦謂形氣不相得也。證前脫肉身不去者,九候雖平調。亦死也。

七診雖見,九候皆從者,不死。

注疏

但九候順四時之令,雖七診互見,亦生矣。從,謂順從也。

所言不死者,風氣之病,及經月之病,似七診之病而非也,故言不死。

注疏

風病之脉,診大而數,月經之病,脉小以微。雖候與七診之狀略同,而死生之證乃異,故不死也。

若有七診之病,其脉候亦敗者,死矣。

注疏

言雖七診見,九候從者,不死。若病同七診之狀,而脉應敗亂,縱九候皆順,猶不得生也。

必發噦噫。

注疏

胃精内竭,神不守心,故死之時,發斯噦噫。宣明五氣篇曰:心爲噫,胃爲噦也。

必審問其所始病,與今之所方病,

注疏

方,正也。言必當原其始而要終也。

而後各切循其脉,視其經絡浮沈,以上下逆從循之。其脉疾者不病。

注疏

氣强盛故。

其脉遲者病,

注疏

氣不足故。

脉不往來者死。

注疏

精神去也。

皮膚著者死。

注疏

骨乾枯也。

帝曰:其可治者奈何?歧伯曰:經病者,治其經;

注疏

求有過者。

孫絡病者,治其孫絡血;

注疏

有血留止,刺而去之。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絡病者,治其絡血。无二孫字。

血病身有痛者,治其經絡。

注疏

靈樞經曰:經脉爲裏,支而横者爲絡,絡之别者爲孫絡。由是孫絡則經之别支而横也。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无血病二字。

其病者在竒邪,竒邪之脉,則繆刺之。

注疏

竒,謂竒繆不偶之氣,而與經脉繆處也。由是故繆刺之。繆刺者,刺絡脉,左取右,右取左也。

留瘦不移,節而刺之。

注疏

病氣淹留,形容減瘦,證不移易,則消息節級,養而刺之。此又重明前經,无問其病,以平爲期者也。

上實下虚,切而從之,索其結絡脉,刺出其血,以見通之。

注疏

結,謂血結於絡中也。血去則經隧通矣。前經云:先去血脉而後調之,明其結絡乃先去也。 新校正云:詳經文以見通之,甲乙經作以通其氣。

瞳子髙者,太陽不足;戴眼者,太陽已絶。此決死生之要,不可不察也。

注疏

此復明前太陽氣欲絶及己絶之候也。

手指及手外踝上五指留鍼。

注疏

錯,簡文也。

三部九候論:㰱。

注疏

所甲切。飲血也。

坰。

注疏

古營切。

蠕。

注疏

而匀切。

三部九候論篇第二十|黃帝內經素問(王冰注)|中國傳統哲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