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五藏别論篇第十一

五藏别論篇第十一

注疏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第五卷。

黃帝問曰:余聞方士,或以腦髓爲藏,或以腸胃爲藏,或以爲府,敢問更相反?皆自謂是,不知其道,願聞其說。

注疏

方士,謂明悟方術之士也。言互爲藏府之差異者,經中猶有之矣。靈蘭秘典論以腸胃爲十二藏相使之次。六節藏象論云:十一藏取決於膽。五藏生成篇云:五藏之象,可以類推,五藏相音,可以意識。此則互相矛楯爾。腦髓爲藏,應在别經。

歧伯對曰:腦、髓、骨、脉、膽、女子胞,此六者,地氣之所生也,皆藏於隂而象於地,故藏而不冩,名曰竒𢘆之府。

注疏

腦、髓、骨、脉,雖名爲府,不正與神藏爲表裏。膽與肝合,而不同六府之傳冩。胞雖出納,納則受納精氣,出則化出形容。形容之出,謂化極而生。然出納之用,有殊於六府,故言藏而不冩,名曰竒恒之府也。

夫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此五者,天氣之所生也,其氣象天,故冩而不藏。此受五藏濁氣,名曰傳化之府。此不能乆留輸冩者也。

注疏

言水榖入已,糟粕變化而泄出,不能乆乆留住於中,但當化已輸冩令去,而已傳冩諸化,故曰傳化之府也。

魄門亦爲五藏,使水榖不得乆藏。

注疏

謂肛之門也,内通於肺,故曰魄門。受已化物,則爲五藏行使,然水榖亦不得乆藏於中。

所謂五藏者,藏精氣而不冩也,故滿而不能實。

注疏

精氣爲滿,水榖爲實。但藏精氣,故滿而不能實。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太素,精氣作精神。

六府者,傳化物而不藏,故實而不能滿也。

注疏

以不藏精氣,但受水榖故也。

所以然者,水榖入口,則胃實而腸虛,

注疏

以未下也。

食下則腸實而胃虚,

注疏

水榖下也。

故曰實而不滿,滿而不實也。帝曰:氣口何以獨爲五藏主?

注疏

氣口則寸口也,亦謂脉口。以寸口可候氣之盛衰,故云氣口。可以切脉之動静,故云脉口。皆同取於手魚際之後,同身寸之一寸,是則寸口也。

歧伯曰:胃者,水榖之海,六府之大源也。

注疏

人有四海,水榖之海,則其一也。受水榖己,榮養四傍,以其當運化之源,故爲六府之大源也。

五味入口,藏於胃,以養五藏氣。氣口亦太隂也,

注疏

氣口在手魚際之後,同身寸之一寸,氣口之所候脉動者,是手太隂脉氣所行,故言氣口亦太隂也。

是以五藏六府之氣味,皆出於胃,變見於氣口。

注疏

榮氣之道,内榖爲實。新校正云:詳此注出靈樞,實作寳。榖入於胃,氣傳與肺。精專者,循肺氣行於氣口,故云變見於氣口也。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出作入。

故五氣入鼻,藏於心肺,心肺有病,而鼻爲之不利也。凡治病,必察其下,適其脉,觀其志意,與其病也。

注疏

下,謂目下所見可否也。調適其脉之盈虚,觀量志意之邪正,及病深淺成敗之冝,乃守法以治之也。 新校正云:按太素作必察其上下,適其脉候,觀其志意,與其病能。

拘於鬼神者,不可與言至德;

注疏

志意邪則好祈禱,言至徳則事必違,故不可與言至徳也。

惡於鍼石者,不可與言至巧。

注疏

惡於鍼石,則巧不得施,故不可與言至巧。

病不許治者,病必不治,治之無功矣。

注疏

心不許人治之,是其必死。強爲治者,功亦不成。故曰治之無功矣。

五藏别論,楯。

注疏

音廵。

惡。

注疏

音汚。

五藏别論篇第十一|黃帝內經素問(王冰注)|中國傳統哲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