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節藏象論篇第九
黃帝問曰:余聞天以六六之節,以成一歳。人以九九制㑹,
注疏
新校正云:詳下文云:地以九九制㑹。
計人亦有三百六十五節。以爲天地乆矣,不知其所謂也。
注疏
六六之節,謂六竟於六甲之日,以成一嵗之節限。九九制㑹,謂九周於九野之數,以制人形之㑹通也。言人之三百六十五節,以應天之六六之節乆矣。若復以九九爲紀法,則兩歳太半乃曰一周,不知其法,眞原安謂也? 新校正云:詳王注云兩歳太半乃曰一周。按九九制㑹,當云兩歳四分歳之一,乃曰一周也。
歧伯對曰:昭乎哉問也。請遂言之。夫六六之節、九九制㑹者,所以正天之度、氣之數也。
注疏
六六之節,天之度也;九九制㑹,氣之數也。所謂氣數者,生成之氣也。周天之分,凡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以十二節氣均之,則歳有三百六十日而終,兼之小月日,又不足其數矣。是以六十四氣而常置閏焉。何者?以其積差分故也。天地之生育,本阯於隂陽,人神之運爲,始終於九氣。然九之爲用,豈不大哉!律書曰:黄鍾之律,管長九寸。冬至之日,氣應灰飛。由此則萬物之生,咸因於九氣矣。古之九寸,即今之七寸三分,大小不同,以其先秬黍之制而有異也。新校正云:按别本三分作二分。
天度者,所以制日月之行也;氣數者,所以紀化生之用也。
注疏
制,謂準度。紀,謂綱紀。準日月之行度者,所以明日月之行遲速也。紀化生之爲用者,所以彰氣至而斯應也。氣應无差,則生成之理不替,遲速以度,而大小之月生焉。故曰異長短,月移寒暑,收藏生長,無失時冝也。
天爲陽,地爲隂;日爲陽,月爲隂。行有分紀,周有道理。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而有竒焉。故大小月三百六十五日而成歳,積氣餘而盈閏矣。
注疏
日行遲,故晝夜行天之一度,而三百六十五日一周天,而猶有度之竒分矣;月行速,故晝夜行天之十三度餘,而二十九日一周天也。言有竒者,謂十三度外復行十九分度之七,故云月行十三度而有竒也。禮義及漢律曆志云:二十八宿及諸星皆從東而循天西行,日月及五星皆從西而循天東行。今太史説云:並循天而東行,從東而西轉也。諸曆家説,月一日至四日,月行最疾,日夜行十四度餘。自五日至八日,行次疾,日夜行十三度餘;自九日至十九日,其行遲,日夜行十二度餘;二十日至二十三日,行又小疾,日夜行十三度餘;二十四日至晦日,行又大疾,日夜行十四度餘。今太史説月行之率不如此矣。月行有十五日前疾,有十五日後遲者,有十五日前遲,有十五日後疾者。大率一月四分之,而皆有遲疾。遲速之度,固無常準矣。雖爾,終以二十七日月行一周天,凡行三百六十一度,二十九日日行二十九度,月行三百八十七度,少七度而不及日也。至三十日,日復遷,計率至十三分日之八,月方及日矣,此大盡之月也。大率其計率至十三分日之半者,亦大盡法也。其計率至十三分日之五之六而及日者,小盡之月也。故云大小月三百六十五日而成歳也。正言之者,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乃一歳法,以竒不成日,故舉大以言之。若通以六小爲法,則歳止有三百五十四日,歳少十一日餘矣。取月所少之辰,加歳外餘之日,故從閏後三十二日而盈閏焉。尚書曰: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歳。則其義也。積餘盈閏者,盖以月之大小不盡天度故也。
立端於始,表正於中,推餘於終,而天度畢矣。
注疏
端,首也。始,初也。表,彰示也。正,斗建也。中,月半也。推,退位也。言立首氣於初節之日,示斗建於月半之辰,退餘閏於相望之後。是以閏之前則氣不及月,閏之後則月不及氣。故常月之制,建初立中;閏月之紀,無初無中。縱曆有之,皆他節氣也。故曆无云某候閏、某月節、閏、某月中也。推終之義,斷可知乎?故曰立端於始,表正於中,推餘於終也。由斯推日成閏,故能令天度畢焉。
帝曰:余已聞天度矣,願聞氣數何以合之?歧伯曰:天以六六爲節,地以九九制㑹。
注疏
新校正云:詳篇首云:人以九九制㑹。
天有十日,日六竟而周甲,甲六復而終歳,三百六十日法也。
注疏
十日,謂甲乙、丙丁、戊巳、庚辛、壬癸之日也。十者,天地之至數也。易繫辭曰:天九地十,則其義也。六十日而周甲子之數,甲子六周而復始,則終一歳之日,是三百六十日之歳法,非天度之數也。此蓋十二月各三十日者,若除小月,其日又差也。
夫自古通天者,生之本,本於隂陽,其氣九州九竅,皆通乎天氣。
注疏
通天謂元氣,即天眞也。然形假地生,命惟天賦,故奉生之氣,通繫於天,禀於隂陽而爲根本也。寳命全形論曰:人生於地,懸命於天,天地合氣,命之曰人。四氣調神大論曰:隂陽四時者,萬物之終始也,死生之本也。又曰:逆其根則伐其本,壊其眞矣。此其義也。九州,謂異兖、青、徐、楊、荆、豫、梁、雍也。然地列九州,人施九竅,精神往復,氣與參同,故曰九州九竅也。靈樞經曰:地有九州,人有九竅。則其義也。先言其氣者,謂天眞之氣,常繫屬於中也。天氣不絶,眞靈内屬,行藏動静,悉與天通,故曰皆通乎天氣也。
故其生五,其氣三,
注疏
形之所存,假五行而運用,徴其本始,從三氣以生成,故云其生五,其氣三也。氣之三者,亦副三元,故不文曰。新校正云:詳夫自古通天者至此,與生氣通天論同,注頗異,當兩觀之。
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
注疏
非唯人獨由三氣以生,天地之道亦如是矣。故易乾坤諸卦,皆必三矣。
三而三之,合則爲九,九分爲九野,九野爲九藏。
注疏
九野者,應九藏而爲義也。爾雅曰:邑外爲郊,郊外爲甸,甸外爲牧,牧外爲林,林外爲坰,坰外爲野。則此之謂也。 新校正云:按今爾雅云:邑外謂之郊,郊外謂之牧,牧外謂之野,野外謂之林,林外謂之坰。與王氏所引有異。
故形藏四,神藏五,合爲九藏以應之也。
注疏
形藏四者,一頭角,二耳目,三口齒,四胷中也。形分爲藏,故以名焉。神藏五者,一肝,二心,三脾,四肺,五腎也。神藏於内,故以名焉。所謂神藏者,肝藏魂,心藏神,脾藏意,肺藏魄,腎藏志也。故此二别爾。 新校正,云:詳此,乃宣明五氣篇文,與生氣通天注重,又與三部九候論注重,所以名神藏,形藏之說,具三部九候論注。
帝曰:余已,聞六六九九之㑹也。夫子言積氣盈閏,願聞何謂氣?請夫子發䝉解惑焉。
注疏
請宣揚㫖要,啓所未聞,解疑惑者之心,開蒙昧者之耳,令其曉逹,咸使深明。
歧伯曰:此上帝所秘,先師傳之也。
注疏
上帝,謂上古帝君也。先師,歧伯祖之師僦貸季,上古之理色脉者也。移精變氣論曰:上古使僦貸季理色脉而通神明。八素經序云:天師對黃帝曰:我於僦貸季理色脉已三世矣,言可知乎? 新校正云:詳素一作索,或以八爲太。按今太素無此文。
帝曰:請遂聞之。
注疏
遂,盡也。
歧伯曰:五日謂之候,三候謂之氣,六氣謂之時,四時謂之歳,而各從其主治焉。
注疏
日行天之五度,則五日也。三候正十五日也。六氣凡九十日,正三月也。設其多之矣,故十八候爲六氣,六氣謂之時也。四時凡三百六十日,故曰四時謂之歳也。各從主治,謂一歳之日,各歸從五行之一氣,而爲之主以王也。故下文曰:
五運相襲,而皆治之,終朞之日,周而復始,時立氣布,如環無端,候亦同法。故曰:不知年之所加,氣之盛衰,虚實之所起,不可以爲工矣。
注疏
五運,謂五行之氣,應天之運而主化者也。襲,謂承襲,如嫡之承襲也。言五行之氣,父子相承,主統一周之日,常如是無已,周而復始也。時,謂立春之前當至時也。氣,謂當王之脉氣也。春前氣至,脉氣亦至,故曰時立氣布也。候,謂日行五度之𠉀也。言一候之日,亦五氣相生而直之,差則病矣。移精變氣論曰:上古使僦貸季理色脉而通神明,合之金木水火土,四時八風六合,不離其常,此之謂也。工,謂工於脩養者也。言必明於此,乃可横行天下矣。 新校正云:詳王注。時立氣布,謂立春前當至時當王之脉氣也。按:此正謂歳立四時,時布六氣,如環之無端,故又曰候亦同法。
帝曰:五運之始,如環無端,其太過不及何如?歧伯曰:五氣更立,各有所勝,盛虛之變,此其常也。
注疏
言盛虚之變見,此乃天之常道爾。
帝曰:平氣何如?歧伯曰:無過者也。
注疏
不愆常候,則無過也。
帝曰:太過不及奈何?歧伯曰:在經有也。
注疏
言玉機眞藏論篇已具。言五氣平和,太過不及之㫖也。 新校正云:詳王注,言玉機眞藏論已具,按本篇言脉之太過不及,即不論運氣之太過不及與平氣,當云氣交變大論、五常政大論篇已具言也。
帝曰:何謂所勝?歧伯曰:春勝長夏,長夏:勝冬,冬勝?夏,夏勝秋,秋勝春。所謂得五行時之勝,各以氣命其藏。
注疏
春應木,木勝土;長夏應土,土勝水;冬應水,水勝火;夏應火,火勝金;秋應金,金勝木。常如是矣。四時之中,加之長夏,故謂得五行時之勝也。所謂長夏者,六月也。土生於火,長在夏中,既長而王,故云長夏也。以氣命藏者,春之木,内合肝;長夏土,内合脾;冬之水,内合腎;夏之火,内合心;秋之金,内合肺。故曰各以氣命其藏也。命,名也。
帝曰:何以知其勝?歧伯曰:求其至也,皆歸始春,
注疏
始春,謂立春之日也。春爲四時之長,故候氣皆歸於立春前之日也。
未至而至,此謂太過,則薄所不勝,而乗所勝也,命曰氣淫。不分,邪僻内生,工不能禁,
注疏
此上十字,文義不倫,應古人錯簡。次後五治下,乃其義也。今朱書之。
至而不至,此謂不及,則所勝妄行,而所生受病,所不勝薄之也,命曰氣廹。所謂求其至者,氣至之時也。
注疏
凡氣之至,皆謂立春前十五日,乃候之初也。未至而至,謂所直之氣未應至而先期至也。先期而至,是氣有餘,故曰太過。至而不至,謂所直之氣應至不至,而後期至,後期而至,是氣不足,故曰不及。太過則薄所。不勝而乗,所勝不及。則所勝妄行而所生。受病所不勝薄之者,凡五行之氣,我剋者爲所勝,剋我者爲所不勝,生我者爲所生。假令肝木有餘,是肺金不足,金不制木,故木太過。木氣既餘,則反薄肺金,而乗於脾土矣。故曰太過則薄,所不勝而乗所勝也。此皆五藏之氣,内相淫併爲疾,故命曰氣淫也。餘太過例同之。又如肝木氣少,不能制土,土氣無畏,而遂妄行,木被土凌,故云所勝妄行,而所生受病也。肝木之氣不平,肺金之氣自薄,故曰所不勝薄之。然木氣不平,土金交薄,相迫爲疾,故曰氣廹也。餘不及例皆同。
謹候其時,氣可與期,失時反候,五治不分,邪僻内生,工不能禁也。
注疏
時,謂氣至時也。候其年,則始於立春之日;候其氣,則始於四氣定期;候其日,則隨於候日。故曰謹候其時,氣可與期也。反,謂反背也。五治,謂五行所治,主統一歳之氣也。然不分五治,謬引八邪,天眞氣運,尚末該通,人病之由,安能精逹?故曰工不能禁也。
帝曰:有不襲乎?
注疏
言五行之氣,有不相承襲者乎?
歧伯曰:蒼天之氣,不得無常也。氣之不襲,是謂非常,非常則變矣。
注疏
變,謂變易天常也。
帝曰:非常而變柰何?歧伯曰:變至則病,所勝則㣲,所不勝則甚,因而重感於邪,則死矣。故非其時則㣲,當其時則甚也。
注疏
言蒼天布氣,尚不越於五行,人在氣中,豈不應於天道?夫人之氣亂,不順天常,故有病死之徴矣。左傳曰:違天不祥,此其類也。假令木直之年,有火氣至,後二歳病矣。土氣至,後三歳病矣。金氣至,後四歳病矣。水氣至,後五歳病矣。眞氣不足,復重感邪,眞氣内微,故重感於邪則死也。假令非主直年,而氣相干者,且爲微病,不必内傷於神蔵,故非其時則微而且持也。若當所直之歳,則易中邪氣,故當其直時,則病疾甚也。諸氣當其王者,皆必受邪,故曰非其時則微,當其時則甚也。通評虚實論曰:非其時則生,當其時則死。當謂正直之年也。
帝曰:善。余聞氣合而有形,因變以正名。天地之運,隂陽之化,其於萬物,孰少孰多?可得聞乎?
注疏
新校正云:詳從前歧伯曰:昭乎哉問也至此,全元起注本及太素並無,疑王氏之所補也。
歧伯曰:悉哉問也。天至廣不可度,地至大不可量,大神靈問,請陳其方。
注疏
言天地廣大,不可度量而得之,造化𤣥微,豈可以人心而徧悉?大神靈問,讃聖深明,舉大說凡,粗言綱紀,故曰請陳其方。
草生五色,五色之變,不可勝視;草生五味,五味之美,不可勝極。
注疏
言物生之衆,禀化各殊,目視口味,尚無能盡之,況於人心乃能包括耶。
嗜欲不同,各有所通。
注疏
言色味之衆,雖不可徧盡所由,然人所嗜所欲,則自隨己心之所愛耳。故曰嗜欲不同,各有所通。
天食人以五氣,地食人以五味。
注疏
天以五氣食人者,臊氣湊肝,焦氣湊心,香氣湊脾,腥氣湊肺,腐氣湊腎也。地以五味食人者,酸味入肝,苦味入心,甘味入脾,辛味入肺,鹹味入腎也。清陽化氣而上爲天,濁隂成味而下爲地,故天食人以氣,地食人以味也。隂陽應象大論曰:清陽爲天,濁隂爲地。又曰:陽爲氣,隂爲味。
五氣入鼻,藏於心肺,上使五色脩明,音聲能彰;五味入口,藏於腸胃,味有所藏,以養五氣,氣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
注疏
心榮面色,肺主音聲,故氣藏於心肺,上使五色脩潔分明,音聲彰著。氣爲水母,故味藏於腸胃,内養五氣,五氣和化,津液方生,津液與氣相副,化成神氣,乃能生而宣化也。
帝曰:藏象何如?
注疏
象,謂所見於外,可閱者也。
歧伯曰:心者,生之本,神之變也,其華在面,其充在血脉,爲陽中之太陽,通於夏氣。
注疏
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然君主者,萬物繫之以興亡,故曰心者,生之本,神之變也。火氣炎上,故華在面也。心養血,其主脉,故充在血脉也。心王於夏,氣合太陽,以太陽居夏火之中,故曰陽中之太陽,通於夏氣也。金匱真言論曰:平旦至日中,天之陽,陽中之陽也。 新校正云:詳神之變,全元起本并太素作神之處。
肺者,氣之本,魄之處也,其華在毛,其充在皮,爲陽中之太隂,通於秋氣。
注疏
肺藏氣,其神魄,其養皮毛,故曰肺者,氣之本,魄之處,華在毛,充在皮也。肺藏爲太隂之氣,主王於秋,晝日爲陽氣所行,位非隂處,以太隂居於陽分,故曰陽中之太隂,通於秋氣也。金匱眞言論曰:日中至黃昏,天之陽,陽中之隂也。 新校正云:按太隂,甲乙經并太素作少隂,當作少隂。肺在十二經,雖爲太隂,然在陽分之中,當爲少隂也。
腎者,主蟄,封藏之本,精之處也,其華在髮,其充在骨,爲隂中之少隂,通於冬氣。
注疏
地户封閉,蟄蟲深藏,腎又主水,受五藏六府之精而藏之,故曰腎者主蟄。封藏之本,精之處也。腦者,髓之海,腎主骨髓,髪者腦之所養,故華在髪,充在骨也。以盛隂居冬隂之分,故曰隂中之少隂,通於冬氣也。金匱真言論曰:合夜至雞鳴,天之隂,隂中之隂也。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并甲乙經、太素,少隂作太隂,當作太隂。腎在十二經,雖爲少隂,然在隂分之中,當爲太隂。
肝者,罷極之本,魂之居也,其華在爪,其充在筋,以生血氣,其味酸,其色蒼,
注疏
新校正云:詳此六字當去。按太素:心,其味苦,其色赤;肺,其味辛,其色白;腎,其味鹹,其色黒。今惟肝脾二藏載其味其色,據隂陽應象大論已著色,味詳矣,此不當出之。今更不添心肺腎三藏之色味,只去肝脾二藏之色味可矣。其注中所引隂陽應象大論文四十一字,亦當去之。
此爲陽中之少陽,通於春氣。
注疏
夫人之運動者,皆筋力之所爲也。肝主筋,其神魂,故曰:肝者,罷極之本,魂之居也。爪者筋之餘,筋者肝之養,故華在爪,充在筋也。東方爲發生之始,故以生血氣也。隂陽應象大論曰:東方生風,風生木,木生酸,肝合木,故其味酸也。又曰:神在藏爲肝,在色爲蒼,故其色蒼也。以少陽居於陽位而王於春,故曰陽中之少陽,通於春氣也。金匱眞言論曰:平旦至日中,天之陽,陽中之陽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并甲乙經、太素作隂中之少陽,當作隂中之少陽。詳王氏引金匱眞言論云:平旦至日中,天之陽,陽中之陽也。以爲證。則王意以爲陽中之少陽也。再詳上文心藏爲陽中之太陽,王氏以引平旦至日中之說爲證。今肝藏又引爲證,反不引雞鳴至平旦,天之隂,隂中之陽爲證,則王注之失可見。當從全元起本及甲乙經、太素作隂中之少陽爲得。
脾、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者,倉廪之本,營之居也,名曰器,能化糟粕,轉味而入出者也。
注疏
皆可受盛,轉運不息,故爲倉廩之本,名曰器也。營起於中焦,中焦爲脾胃之位,故云營之居也。然水榖滋味入於脾胃,脾胃糟粕轉化其味,出於三焦膀胱,故曰轉味而入出者也。
其華在脣四白,其充在肌,其味甘,其色黃,
注疏
新校正云:詳此六字當去,并注中引隂陽應象大論文四十字亦當去,已解在前條。
此至隂之類,通於土氣。
注疏
口爲脾官,脾主肌肉,故曰華在脣四白,充在肌也。四白,謂脣四際之白色肉也。隂陽應象大論曰:中央生濕,濕生土,土生甘,脾合土,故其味甘也。又曰:在藏爲脾,在色爲黃,故其色黃也。脾藏土氣,土合至隂,故曰此至隂之類,通於土氣也。金匱眞言論曰:隂中之至隂,脾也。
凡十一藏,取決於膽也。
注疏
上從心藏,下至於膽,爲十一也。然膽者,中正剛斷無私偏,故十一藏取決於膽也。
故人迎一盛病在少陽,二盛病在太陽,三盛病在陽明,四盛已上爲格陽。
注疏
陽,脉法也。少陽,膽脉也;太陽,膀胱脉也;陽眀,胃脉也。靈樞經曰:一盛而躁在手少陽,二盛而躁在手太陽,三盛而躁在手陽明。手少陽,三焦脉;手太陽,小腸脉;手陽明,大腸脉。一盛者,謂人迎之脉大於寸口一倍也。餘盛同法。四倍已上,陽盛之極,故格拒而食不得入也。正理論曰:格則吐逆。
寸口一盛病在厥隂,二盛病在少隂,三盛病在太隂,四盛已上爲關隂。
注疏
隂,脉法也。厥隂,肝脉也;少隂,腎脉也;太隂,脾脉也。靈樞經曰:一盛而躁,在手厥隂;二盛而躁,在手少隂;三盛而躁,在手太隂。手厥隂,心包脉也。手少隂,心脉也;手太隂,肺脉也。盛法同陽。四倍已上,隂盛之極,故關閉而溲不得通也。正理論曰:閉則不得溺。
人迎與寸口俱盛四倍已上爲關格,關格之脉贏,不能極於天地之精氣,則死矣。
注疏
俱盛,謂俱大於平常之脉四倍也。物不可以乆盛極則衰敗,故不能極於天地之精氣則死矣。靈樞經曰:隂陽俱盛,不得相營,故曰關格。關格者,不得盡期而死矣。此之謂也。 新校正云:詳贏當作盈,脉盛四倍已上,非羸也,乃盛極也。古文贏與盈通用。
六節藏象論:僦。
注疏
即就切。
溲。
注疏
所鳩切。小便也。
注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