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士篇第十四
衡聽、顯幽、重明、退姦、進良之術:
注疏
衡,平也,謂不偏聽也。顯幽謂使幽人明顯,不雍蔽也。重明謂既明又使明也。書曰:德明惟明。能顯幽則重明矣,能退姦則良進矣。
朋黨比周之譽,君子不聽;殘賊加累之𧮂,君子不用;
注疏
殘賊謂賊害人。加累以罪惡加累誣人也。
隱忌雍蔽之人,君子不近;
注疏
隱亦蔽也。忌謂妬賢。雍讀曰擁。
貨財禽犢之請,君子不許。
注疏
行賂請謁者也。
凡流言、流說、流事、流謀、流譽、流愬,不官而衡至者,君子愼之。
注疏
流者,無根源之謂。愬,𧮂也。不官,謂無主首也。衡讀爲撗。撗,至,撗逆而至也。
聞聽而明譽之,
注疏
君子聞聽流言,流說,則明白稱譽,謂顯露其事,不爲隱蔽。如此。則姦人不敢獻其謀也。
定其當而當,然後士其刑賞而還與之。
注疏
士當爲事行也。言定其當否,既當之後,乃行其刑賞,反與之也。謂其言當於善,則事之以賞,當於惡則事之以刑。當,丁浪反。
如是,則姦言、姦說、姦事、姦謀、姦譽、姦愬莫之試也;忠言、忠說、忠事、忠謀、忠譽、忠愬,莫不明通,方起以尚盡矣。
注疏
明通謂明白通逹其意。方起並起尚與上同。上盡謂盡忠於上也。
夫是之謂衡聽、顯幽、重明、退姦、進良之術。川淵深而魚鼈歸之,山林茂而禽獸歸之,刑政平而百姓歸之,禮義備而君子歸之。故禮及身而行脩,義及國而政明,能以禮挾而貴名白,天下願,令行禁止,王者之事畢矣。
注疏
挾讀爲浹。能以禮浹洽者,則貴名明白,天下皆願從之也。
詩曰:“惠此中國,以綏四方。”此之謂也。
注疏
詩大雅民勞之篇。中國,京師也。四方,諸夏也。引此以明自近及逺也。
川淵者,龍魚之居也;山林者,鳥獸之居也;國家者,士民之居也。川淵枯則龍魚去之,山林險則鳥獸去之,國家失政則士民去之。無土則人不安居,無人則土不守,無道法則人不至,無君子則道不舉。故土之與人也,道之與法也者,國家之本作也;
注疏
本作,猶本務也。
君子也者,道法之揔要也,不可少頃曠也。得之則治,失之則亂;得之則安,失之則危;得之則存,失之則亡。故有良法而亂者有之矣,有君子而亂者,自古及今,未甞聞也。傳曰:“治生乎君子,亂生乎小人。”此之謂也。
得衆動天,
注疏
得衆則可以動天,言人之所欲,天必從之。
美意延年,
注疏
美意,樂意也。無憂患則延年也。
誠信如神,
注疏
誠信則如神明,言物不能欺也。
夸誕逐魂。
注疏
逐魂,逐去其精,魂猶喪精也。矜夸妄誕,作僞心勞,故喪其精魂。此四者,皆言善惡之應也。
人主之患,不在乎言用賢,而在乎誠必用賢。夫言用賢者,口也;却賢者,行也。
注疏
無善行則賢不至也。
口行相反,而欲賢者之至,不肖者之退也,不亦難乎?夫燿蟬者,務在明其火,振其樹而已,火不明,雖振其樹,無益也。
注疏
南方人照蟬取而食之。禮記有蜩范是也。
今人主有能明其德,則天下歸之,若蟬之歸明火也。臨事接民而以義,變應寛裕而多容,恭敬以先之,政之始也。
注疏
多容廣納也。
然後中和察斷以輔之,政之隆也。
注疏
政之崇髙,在輔以中和察斷。斷,丁亂反。
然後進退誅賞之,政之終也。故一年與之始,三年與之終。
注疏
夫不敎而殺謂之虐,故爲政之始,寛裕多容,三年政成,然後進退誅賞也。
用其終爲始,則政令不行,而上下怨疾,亂所以自作也。
注疏
先賞罰,後德化,則亂。
書曰:“義刑義殺,勿庸以即,汝惟曰未有順事。”言先敎也。
注疏
書康誥。言雖義刑義殺。亦勿用。即行之。當先敎後刑也。雖先後不失。尚謙曰。我未有順事。故使民犯法。躬自厚而薄責於人也。
程者,物之準也;
注疏
程者,度量之揔名也。
禮者,節之準也。
注疏
節。謂君臣之差等也。
程以立數,禮以定倫;
注疏
言有程則可以立一二之數,有禮則可以定君臣父子之倫也。
德以叙位,能以授官。
注疏
度其德以序上下之位,考其能以授所任之官,若䕫典樂,伯夷典禮之比也。
凡節奏欲陵,而生民欲寛。
注疏
節奏,謂禮節奏。陵,峻也。侵陵亦嚴峻之義。生民,謂以徳敎生養民也。言人君自守禮之節奏,則欲嚴峻不弛慢,養民則欲寛容不迫切之也。
節奏陵而文,生民寛而安。
注疏
節奏雖峻,亦有文飾,不至於刻急。
上文下安,功名之極也,不可以加矣。君者,國之隆也;父者,家之隆也。
注疏
隆,猶尊也。
隆一而治,二而亂。自古及今,未有二隆爭重而能長久者。
師術有四,而博習不與焉。
注疏
術,法也。言有四德則可以爲人師,師法不在博習也。與音豫。
尊嚴而憚,可以爲師;耆艾而信,可以爲師;
注疏
五十曰艾,六十曰耆。
誦說而不陵不犯,可以爲師;
注疏
誦謂誦經。說謂解說,謂守其誦說,不自陵突觸犯,言行其所學。
知微而論,可以爲師。
注疏
知精微之理,而能講論。論,盧困切。
故師術有四,而博習不與焉。水深而回,
注疏
回流,旋也。水深不湍峻,則多旋流也。
樹落則糞本,
注疏
謂木葉落,糞其根也。
弟子通利則思師。
注疏
思其厚於已也。
詩曰:“無言不讎,無德不報。”此之謂也。
注疏
此言爲善則物必報之也。
賞不欲僭,刑不欲濫。賞僭則利及小人,刑濫則害及君子。若不幸而過,寧僭無濫;與其害善,不若利淫。
注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