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熱穴論篇第六十一
黃帝問曰:“少隂何以主腎?腎何以主水?”歧伯對曰:“腎者,至隂也;至隂者,盛水也。肺者,太隂也;少隂者,冬脉也。故其本在腎,其末在肺,皆積水也。”
注疏
隂者,謂寒也,冬月至寒,腎氣合應,故云腎者至隂也。水王於冬,故云至隂者盛水也。腎少隂脉,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故云其本在腎,其末在肺也。腎氣上逆,則水氣客於肺中,故云皆積水也。
帝曰:“腎何以能聚水而生病?”歧伯曰:“腎者,胃之關也,關門不利,故聚水而從其類也。
注疏
關者,所以司出入也,腎主下焦,膀胱爲府,主其分注,關竅二隂,故腎氣化則二隂通,二隂闗則胃填滿,故云腎者胃之開也。𨳩閉則水積,水積則氣停,氣停則水生,水生則氣溢,氣水同類,故云關閉不利,聚水而從其類也。靈樞經曰:“下焦溢爲水,此之謂也。”
上下溢於皮膚,故爲胕腫。胕腫者,聚水而生病也。”
注疏
上,謂肺,下謂腎。肺腎俱溢,故聚水於腹中而生病也。
帝曰:“諸水皆生於腎乎?”歧伯曰:“腎者,牝藏也。”
注疏
牝,隂也。亦主隂位,故云牝藏。
地氣上者屬於腎,而生水液也,故曰至隂。勇而勞甚,則腎汗出,腎汗出,逢於風,内不得入於藏府,外不得越於皮膚,客於𤣥府,行於皮裏,傳爲胕腫。本之於腎,名曰風水。
注疏
勇而勞甚,謂力房也。勞勇汗出,則𤣥府開,汗出逢風,則𤣥府復閉,𤣥府閉已,則餘汗未出,内伏皮膚,傳化爲水,從風而水,故名風水。
所謂𤣥府者,汗空也。
注疏
汗液色𤣥,從空而出,以汗聚於裏,故謂之𤣥府。府,聚也。
帝曰:“水俞五十七處者,是何主也?”歧伯曰:“腎俞五十七穴,積隂之所聚也,水所從出入也。凥上五行,行五者,此腎俞。”
注疏
背部之俞,凡有五行,當其中者,督脉氣所發。次兩傍四行,皆足太陽脉氣也。
故水病下爲胕腫、大腹,上爲喘呼、
注疏
水下居於腎,則腹至足而胕腫。上入於肺,則喘息賁急而大呼也。
不得卧者,標本俱病。
注疏
標本者,肺爲標,腎爲本,如此者,是肺腎俱水爲病也。
故肺爲喘呼,腎爲水腫,肺爲逆不得卧,
注疏
肺爲喘呼氣逆不得卧者,以其主呼吸故也。腎爲水腫者,以其主水故也。
分爲相輸。俱受者,水氣之所留也。
注疏
分其居處以名之,則是氣相輸應本,其俱受病氣,則皆是水所留也。
伏菟上各二行,行五者,此腎之街也。
注疏
街,謂道也。腹部正俞,凡有五行,俠齊兩傍,則腎藏,足少隂脉及衝脉氣所發;次兩傍,則胃府,足陽明脉氣所發。此四行穴,則伏菟之上也。
三隂之所交結於脚也,踝上各一行,行六者,此腎脉之下行也,名曰太衝。
注疏
腎脉與衝脉並下行,循足合而盛大,故曰太衝。
凡五十七穴者,皆藏之隂絡,水之所客也。
注疏
經所謂五十七者。然尻上五行。行五則背脊當中行,督脉氣所發者,脊中懸樞命門。腰俞長強,當其處也。次俠督脉兩傍,足太陽脉氣所發者。有大腸俞、小腸俞、膀胱俞、中𦛗、内俞、白環俞,當其處也。又次外俠兩傍,足太陽脉氣所發者。有胃倉、肓門、志室、胞肓、秩邉,當其處也。伏菟上各二行行五者,腹部正俞。俠中行任脉兩傍,衝脉足少隂之㑹者,有中注、四滿、氣穴、大赫、横骨當其處也。次俠衝脉,足少隂兩傍,足陽明脉氣所發者,有外陵、大巨、水道、歸來、氣街,當其處也。踝上各一行行六者,足内踝之上,有足少隂。隂蹻脉並循腨上行。足少隂脉有太衝、復溜、隂谷三穴。隂蹻脉有照海、交信、築賔三穴。隂蹻旣,足少隂脉之别,亦可通而主之,兼此數之,猶少一穴。脊中在第十一椎節下閒,俛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不可灸。今人僂。懸樞在第十三椎節下閒,伏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命門在第十四椎節下閒,伏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壯。腰俞在第二十一椎節下閒,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及繆剌論注并熱穴注俱云刺入二寸,而刺熱注,氣府注并此注作二分,冝從二分之説,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長強在脊骶端,督脉别絡,少隂所結,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此五穴者,並督脉氣所發也。新校正云:詳王氏云少一穴,按氣府論注,十二椎節下有陽關一穴,若通數陽關,則不少矣。次俠督脉兩傍,大腸俞在第十六椎下,俠督脉兩傍,去督脉各同身寸之一寸半,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小腸俞在第十八椎下兩傍,相去及刺灸分壯法,如大腸俞。膀胱俞在第十九椎下兩傍,相去及刺灸分壯法,如大腸俞。中𦛗内俞在第二十椎下兩傍,相去及刺灸分壯法,如大腸俞,俠脊𦛗肺起肉,留十呼。白環俞在第二十一椎下兩傍,相去如大腸俞,伏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刺可入八分,不可灸。此五穴者,並足太陽脉氣所發,所謂腎俞者,則此也。”又次外兩傍胃倉,在第十二椎下兩傍,相去各同身寸之三寸,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壯。肓門在第十三椎下兩傍,相去及刺灸分壯法如胃倉。志室在第十四椎下兩傍,相去及刺灸分壯法如胃倉,正坐取之。胞肓在第十九椎下兩傍,相去及刺灸分壯法如胃倉,伏而取之。秩邉在第二十一椎下兩傍,相去及刺灸分壯法如胃倉,伏而取之。此五穴者,並足太陽脉氣所發也。次伏菟上兩行中注,在齊下,同身寸之五分,兩傍相去任脉各同身寸之五分。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同氣府,注云:“俠中行方一寸。文異而義同。”四滿,在中注下,同身寸之一寸,氣穴在四滿下,同身寸之一寸。大赫在氣穴下。同身寸之一寸。横骨在大赫下。同身寸之一寸,各横相去同身寸之一寸,並衝脉足少隂之㑹,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若灸者,可灸五壯。次外兩傍穴,外陵在齊下,同身寸之一寸。新校正云:按氣府論注云:“外陵在天樞下一寸,與此正同。”兩傍去衝脉,各同身寸之一寸半;大巨在外陵下,同身寸之一寸;水道在大巨下,同身寸之三寸;歸來在水道下,同身寸之三寸氣街在歸來下。新校正云:按氣府注、刺熱注熱穴注云:“在腹齊下橫骨兩端,䑕鼷上一寸。”刺禁注云:“在腹下俠齊兩傍,相去四寸。䑕僕上一寸,動脉應手。”骨空注云:“在毛際兩傍鼠鼷上。諸注不同,今備録之。䑕鼷上,同身寸之一寸,各橫相去同身寸之二寸,此五穴者,並足陽明脉氣所發水道,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半,若灸者,可灸五壯,氣街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餘三穴,並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並可五壯。所謂腎之街者,則此也。踝上各一行,行六者,太鍾在足内踝後街中。”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跟後衝中,刺瘧注,刺腰痛,注作跟後街中動脉,此云内踝後,此注非。”足少隂絡,别走太陽者,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復溜在内踝上,同身寸之二寸,陷者中,足少隂脉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五壯。照海在内踝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交信在内踝上,同身寸之二寸,少隂前,太隂後,筋骨間,隂蹻之郄,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壯。築賔在内踝上腨分中,隂維之郄,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五壯。隂谷在膝下内,輔骨之後,大筋之下,小筋之上,按之應手,屈膝而得之,足少隂脉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所謂腎經之下行,名曰太衝者,則此也。
帝曰:“春取絡脉分肉,何也?”歧伯曰:“春者木始治,肝氣始生。肝氣急,其風疾,經脉常深,其氣少,不能深入,故取絡脉分肉間。”帝曰:“夏取盛經分腠,何也?”歧伯曰:“夏者火始治,心氣始長,脉瘦氣弱,陽氣留溢,
注疏
新校正云:按别本,留一作流。
熱熏分腠,内至於經,故取盛經分腠。絶膚而病去者,邪居淺也。
注疏
絶,謂絶破,令病得出也。
所謂盛經者,陽脉也。”帝曰:“秋取經俞,何也?”歧伯曰:“秋者金始治,肺將收殺,
注疏
三隂已升,故漸將收殺。
金將勝火,陽氣在合。
注疏
金王火衰,故云金將勝火。
隂氣初勝,濕氣及體。
注疏
以漸於雨濕霧露,故云濕氣及體。
隂氣未盛,未能深入,故取俞以冩隂邪,取合以虚陽邪,陽氣始衰,故取於合。”
注疏
新校正云:按皇甫士安云:“是謂始秋之治變。”
帝曰:“冬取井榮,何也?”歧伯曰:“冬者水始治,腎方閉,陽氣衰少,隂氣堅盛,巨陽伏沈,陽脉乃去,
注疏
去,謂下去。
故取井以下隂逆,取榮以實陽氣。”
注疏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實作遣,甲乙經、千金方作通。
故曰:“冬取井榮,春不鼽衂。
注疏
新校正云:按皇甫士安云:“是謂末冬之治變。”
此之謂也。”
注疏
新校正云:按此與四時刺逆從論及診要經終論,義頗不同,與九卷之義相通。
帝曰:“夫子言治熱病五十九俞,余論其意,未能領别其處。願聞其處,因聞其意。”歧伯曰:“頭上五行,行五者,以越諸陽之熱逆也;
注疏
頭上五行者,當中行,謂上星、顖㑹、前頂、百㑹、後頂;次兩傍,謂五處、承光、通天、絡却、玉枕;又次兩傍,謂臨泣、目䆫、正營、承靈、腦空也。上星在顱上,直鼻中央,入髪際。同身寸之一寸陷者中,容豆,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顖㑹在上星後。同身寸之一寸。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前頂,在顖㑹後,同身寸之一寸五分,骨間陷者中,刺如顖㑹法。百㑹,在前頂後,同身寸之一寸五分,頂中央旋毛中陷容指,督脉、足太陽脉之交㑹,刺如上星法。後頂,在百㑹後,同身寸之二寸五分,枕骨上,刺如顖㑹法。然是五者,皆督脉氣所發也。上骨留六呼,若灸者,並可灸五壯。次兩傍穴五處,在上星兩傍,同身寸之一寸五分,承光在五處後。同身寸之一寸,通天在承光後。同身寸之一寸五分,絡却在通天後。同身寸之一寸五分,玉枕在絡却後。同身寸之七分,然是五者,並足太陽脉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五處、通天各留七呼,絡却留五呼,玊枕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承光不灸,玉枕,刺入二分,又剌兩傍。臨泣,在頭直目上入髪際,同身寸之五分,足太陽、少陽、陽維三脉之㑹,目䆫、正營,遞相去同身寸之一寸。承靈、腦空,遞相去同身寸之一寸五分,然是五者,並足少陽、陽維二脉之㑹。腦空一穴,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餘並可刺入同身寸之三分。臨泣,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壯。
大杼、膺俞、缺盆、背俞,此八者,以冩胷中之熱也;
注疏
大杼,在項第一椎下,兩傍,相去各同身寸之一寸半陷者中,督脉别絡,手足太陽三脉氣之㑹,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并氣穴注作七壯,刺瘧注、刺熱注作五壯。膺俞者,膺中之俞也,正名中府,在胷中行兩傍,相去同身寸之六寸,雲門下一寸,乳上三肋間,動脉應手,陷者中,仰而取之,手足太隂脉之㑹,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五壯。缺盆,在肩上横骨陷者中,手陽明脉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背俞即風門,熱府俞也,在第二椎下兩傍,各同身寸之一寸三分,督脉足太陽之㑹,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壯。今中誥孔穴圖經雖不名之,既曰風門熱府,即治熱之背俞也。新校正云:按王氏注刺熱論云:“背俞未詳何處注,此指名風門熱府,注氣穴論以大杼爲背俞,三經不同者,蓋亦疑之者也。”
氣街、三里、巨虚、上下廉,此八者,以冩胃中之熱也;
注疏
氣街在腹齊下橫骨兩端,鼠鼷上,同身寸之一寸,動脉應手,足陽明脉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氣街諸注不同,具前水穴注中。三里在膝下。同身寸之三寸,䯒外廉兩筋肉分間,足陽明脉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巨虛上廉,足陽明與大腸合,在三里下。同身寸之三寸,足陽明脉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八分,若灸者,可灸三壯。巨虛下廉,足陽明與小腸合,在上廉下。同身寸之三寸,足陽明脉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也。
雲門、髃骨、委中、髓空,此八者,以冩四支之熱也;
注疏
雲門在巨骨下,胷中行兩傍,相去同身寸之六寸,動脉應手,足太隂脉氣所發。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同氣穴注作手太隂刺熱注亦作手太隂,舉臂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若灸者,可灸五壯。驗今中誥孔穴圖經無髃骨穴,冇肩髃穴,穴在肩端兩骨間,手陽明蹻脉之㑹,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委中在足膝後屈處,膕中央約文中動脉,足太陽脉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按今中誥孔穴圖經云:“腰俞穴一,各髓空,在脊中第二十一椎節下,主汗不出,足清不仁,督脉氣所發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詳腰俞刺入二寸,當作二分,以具前水穴注中。
五藏俞傍五,此十者,以冩五藏之熱也;
注疏
俞傍五者,謂魄户、神堂、魂門、意舍、志室五穴,俠脊兩傍,各相去同身寸之三寸,並足太陽脉氣所發也。魄户在第三椎下兩傍,正坐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五壯。神堂在第五椎下兩傍,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五壯。魂門在第九椎下兩傍,正坐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意舍在第十一椎下兩傍,正坐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壯。志室在第十四椎下兩傍,正坐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五壯也。
凡此五十九穴者,皆熱之左右也。”帝曰:“人傷於寒而傳爲熱,何也?”歧伯曰:“夫寒盛則生熱也。”
注疏
寒氣外凝,陽氣内鬱,腠理堅緻,元府閉封。緻則氣不宣通,封則濕氣内結,中外相薄,寒盛熱生,故人傷於寒,轉而爲熱,汗之而愈,則外凝内鬱之理可知,斯乃新病數日者也。
水熱穴論:菟。
注疏
兎音。
閟。
注疏
祕音。
溜。
注疏
力救切。
鼷。
注疏
音奚。
緻。
注疏
馳二切。
注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