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篇與造論支分
第一品 觀境
第二品 觀識
第三品 觀總別
第四品 觀遣餘
第五品 觀所詮能詮
第六品 觀相屬
第七品 觀相違
第八品 觀法相
第九品 觀現量
第十品 觀自利比量
第十一品 觀他利比量
坏宗异宗相违宗,舍宗异因及异义, 不可解义与无义,缺义重言不至时, 缺减增加不能诵,不知以及不能难, 认许他难与避遁,忽视应可责难处, 责难不可责难处,离宗义及相似因, 即是足目本师说,二十二种之负处。 于彼具德法称师,说彼部分非负处, 若是负处可归二。
第 79 課講解 →第4冊 · 書頁281第4冊 · 書頁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