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穴論篇第五十八
黄帝問曰:“余聞氣穴三百六十五,以應一嵗,未知其所,願卒聞之。”岐伯稽首再拜對曰:“窘乎哉問也。其非聖帝,孰能窮其道焉?因請溢意,盡言其處。”
注疏
孰,誰也。
帝捧手逡廵而却曰:“夫子之開余道也,目未見其處,耳未聞其數,而目以明,耳以聰矣。”
注疏
目以明,耳以聰,言心志通明,逈如意也。
歧伯曰:“此所謂聖人易語,良馬易御也。”帝曰:“余非聖人之易語也,世言真數開人意,今余所訪問者真數,發䝉解惑,未足以論也。
注疏
開氣穴真數,庶将解彼䝉昧之疑惑,未足以論述深㣲之意也。
然余願聞夫子溢志,盡言其處,令解其意,請藏之金匱,不敢復出。”
注疏
言其處,謂穴俞處所。
岐伯再拜而起曰:“臣請言之。背與心相控而痛,所治天突與十椎及上紀。”
注疏
天突在頸結喉下,同身寸之四寸,中央宛宛中,隂維任脉之㑹,低鍼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按今甲乙經經脉流注孔穴圖經,當脊十椎下並无穴目,恐是七椎也,此則督脉氣所主之上紀之處,次如下說。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天突在結喉下五寸。
上紀者,胃脘也;
注疏
謂中脘也。中脘者,胃募也,在上脘下,同身寸之一寸,居心蔽骨與齊之中,手太陽、少陽、足陽明三脉所生,任脉氣所發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二分,若灸者,可灸七壯。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任脉之㑹也。
下紀者,闗元也。
注疏
闗元者,少陽募也,在齊下,同身寸之三寸,足三隂,任脉之之㑹,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七壮。
背胷邪繋隂陽左右,如此,其病前後痛濇,胷脇痛而不得息,不得卧,上氣短氣,偏痛,
注疏
新校正云:按别本,偏一作滿。
脉滿起,斜出尻,脉絡胷脇,支心貫鬲,上肩,加天突,斜下肩,交十椎下。
注疏
尋此支絡脉,泳注病形證。悉是督脉支絡。自尾骶出。各上行。斜絡脇,支心,貫鬲,上加天突。斜之肩。而下交於七椎。 新校正云:詳自背與心相控而痛至此。疑是骨空論文。簡脫誤於此。
藏俞五十穴,
注疏
藏,謂五藏,肝心脾肺腎,非兼四形藏也。俞,謂井滎俞經合,非背俞也。然井滎俞經合者,肝之井也,大敦也;滎,行間也;俞,太衝也;經,中封也;合,曲泉也。大敦在足太指端,去爪甲角如韭葉,及三毛之中,足厥隂脉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行間在足大指之間,脉動應手陷者中,足厥隂脉之所流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留作流,餘所流並作留。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太衝在足大指本節後,同身寸之二寸陷者中。 新校正云:按刺腰痛注云:本節後内閒,同身寸之二寸,陷者中,動脉應手,足厥隂脉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壮。中封在足内踝前,同身寸之一寸半。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一寸 陷者中,仰足而取之,伸足乃得之,足厥隂脉之所行也,剌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曲泉在膝内輔骨下,大筋上,小筋下,陷者中,屈膝而得之,足厥隂脉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心包之井者,中衝也;滎,勞宫也;俞,太陵也;經,間使也;合,曲澤也。中衝在手中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葉,陷者中,手心主脉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一壮。勞宮在掌中央動脉,手心主脉之所流也,剌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太陵在掌後骨兩筋間䧟者中,手心主脉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閒使在掌後,同身寸之三寸,兩筋間陷者中,手心主脉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七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灸三壮。曲澤在肘内廉下陷者中,屈肘而得之,手心主脉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脾之井者,隱白也;滎,大都也;俞,太白也;經,商丘也;合,隂陵泉也。隱白在足大指之端内側,去爪甲角如韭葉,足太隂脉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六都在足大指本節後陷者中,足太隂脉之所流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太白在足内側核骨下陷者中,足太隂脉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商丘在足内踝下微前陷者中,足太隂脉之所行也,剌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隂陵泉在膝下内側,輔骨下䧟者中,伸足乃得之,足太隂脉之所入也,剌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肺之井者,少商也;滎,魚際也;俞,太淵也;經,經渠也;合,尺澤也。少商在手大指之端内側,去爪甲角如韭葉,手太隂脉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一壮。魚際在手大指本節後内側,散脉,手太隂脉之所流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太淵在掌後陷者中,手太隂脉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二呼,若灸者,可灸三壮。經渠在寸口陷者中,手太隂脉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不可灸,傷人神明。尺澤在肘中約上動脉,手大隂脉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腎之井者,涌泉也;滎,然谷也;俞,大谿也;經,復溜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溜作留,餘復溜字並同。合,隂谷也。涌泉在足心陷者中,屈足捲指宛宛中,足少隂脉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然谷在足内踝前起大骨下陷者中,足少隂脉之所流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刺此多見血,令人立饑欲食。太谿在足内踝後跟骨上動脉陷者中,足少隂脉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復溜在足内踝上同身寸之二寸陷者中,新校正云:按刺腰痛篇注云:在内踝後上二寸動脉,足少隂脉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五壮。隂谷在膝下内輔骨之後,大筋之下,小筋之上,按之應手,屈膝而得之,足少隂脉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壮。如是五藏之俞,藏各五穴,則二十五俞,以左右脉具而言之,則五十穴。
府俞七十二穴,
注疏
府,謂六府,非兼九形府也。俞,亦謂井、滎、俞、原、經、合,非背俞也。肝之府膽,膽之井者,竅隂也。滎,俠谿也;俞,臨泣也。原,丘虚也。經,陽輔也;合,陽陵泉也。竅隂在足小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韮葉,足少陽脉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俠谿在足小指次指歧骨間,本節前陷者中,足少陽脉之所流,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臨泣在足小指次指本節後間陷者中,去俠谿,同身寸之一寸半,足少陽脉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二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壮。丘虚在足外踝下,如前陷者中,去臨泣,同身寸之三寸,足少陽脉之所過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陽輔在足外踝上,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外踝上四寸,輔骨前絶骨之端如前。同身寸之三分,所去丘虚,同身寸之七寸,足少陽脉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陽陵泉在膝下,同身寸之一寸,䯒外廉陷者中,足少陽脉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壮。脾之府胃,胃之井者,厲兊也;滎,内庭也;俞,陷谷也;原,衝陽也;經,解谿也;合,三里也。厲兊在足大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葉,足陽明脉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若灸者,可灸一壮。内庭在足大指、次指外間陷者中,足陽明脉之所流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作二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壮。陷谷在足大指、次指外間,本節後陷者中,去内庭,同身寸之二寸,足陽明脉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衝陽在足跗上,同身寸之五寸,骨間動脉上,去陷谷。同身寸之三寸,足陽明脉之所過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壮。解谿在衝陽後,同身寸之二寸半。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一寸半,刺瘧注作三寸半,素問二注不同,當從甲乙經之説。腕上陷者中,足陽明脉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壮。三里在膝下,同身寸之三寸,䯒骨外廉兩筋肉分間,足陽明脉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肺之府,大腸,大腸之井者,商陽也;滎,二間也;俞,三間也;原,合谷也;經,陽谿也;合,曲池也。商陽在手大指、次指内側,去爪甲角如韭葉,手陽明脉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若灸者,可灸三壮。二間在手大指、次指本節前,内側陷者中,手陽明脉之所流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三間在手大指、次指本節後,内側陷者中,手陽明脉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合谷在手大指、次指歧骨之間,手陽明脉之所過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陽谿在腕中上側兩筋間陷者中,手陽明脉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曲池在肘外輔,屈肘兩骨之中,手陽明脉之所入也,以手拱胷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心之府,小腸,小腸之井者,少澤也;滎,前谷也;俞,後谿也;原,腕骨也;經,陽谷也;合,少海也。少澤在手小指之端,去爪甲下。同身寸之一分陷者中,手太陽脉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二呼,若灸者,可灸一壮。前谷在手小指外側,本節前陷者中,手太陽脉之所流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後谿在手小指外側,本節後陷者中,手太陽脉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二呼,若灸者可灸一壮。腕骨在手外側腕前起骨下陷者中,手太陽脉之所過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陽谷在手外側腕中,銳骨之下陷者中,手太陽脉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三呼。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二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少海在肘内大骨外。去肘端,同身寸之五分陷者中。屈肘乃得之。手太陽脉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壮。心包之府。三焦。三焦之井者,闗衝也;滎,液門也;俞,中渚也;原,陽池也;經,支溝也;合,天井也。闗衝在手小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葉,手少陽脉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液門在手小指次指間陷者中,手少陽脉之所流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若灸者,可灸三壮,中渚在手小指次指本節後間陷者中,手少陽脉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陽池在手表腕上陷者中,手少陽脉之所過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支溝在腕後,同身寸之三寸。兩骨之間陷者中。手少陽脉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天井在肘外大骨之後。同身寸之一寸。兩筋間陷者中。屈肘得之。手少陽脉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腎之府膀胱,膀胱之井者,至隂也;滎,通谷也;俞,束骨也;原,京骨也;經,崑崙也;合,委中也。至隂在足小指外側,去爪甲角如韭葉,足大陽脉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壮。通谷在足小指外側,本節前陷者中,太陽脉之所流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束骨在足小指外側,本節後。赤白肉際陷者中。足太陽脉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京骨在足外側大骨下。赤白肉際陷者中。按而得之。足太陽脉之所過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崑崙在足外踝後,腿骨上䧟者中,細脉動應手,足太陽脉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委中在膕中央約文中動脉。新校正云:詳委中穴,與甲乙經及刺瘧篇注、痺論注同。又骨空論云:在膝解之後,曲脚之中,背面取之。又熱穴論注、刺熱篇注云:“在足膝後屈處,足太陽脉之所入,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如是,六府之俞,府各六穴,則三十六俞,以左右脉具而言之,則七十二穴。”
熱俞五十九穴,水俞五十七穴,
注疏
並具水熱論中。新校正云:按熱俞又見刺熱篇注。
頭上五行,行五,五五二十五穴,
注疏
此亦熱俞之五十九穴也。
中𦛗兩傍各五,凡十穴,
注疏
謂五藏之背俞也。肺俞在第三椎下兩傍,心俞在第五椎下兩傍,肝俞在第九椎下兩傍,脾俞在第十一椎下兩傍,腎俞在第十四椎下兩傍。此五藏俞者,各俠脊相去同身寸之一寸半,並足太陽脉之㑹,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肝俞留六呼,餘並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俠脊數之,則十穴也。
大椎上兩傍各一,凡二穴,
注疏
今甲乙經、經脉流注孔穴,圖經並不載。未詳何俞也。新校正云:按大椎上傍無穴。大椎下傍穴名大杼,後有。故王氏云未詳。
目瞳子浮白二穴,
注疏
瞳子髎在目外去眥,同身寸之五分,手太陽、手足少陽三脉之㑹,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浮白在耳後入髮際,同身寸之一寸,足太陽、少陽二脉之㑹,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左右言之,各二爲四也。
兩髀厭分中二穴,
注疏
謂環銚穴也。在髀樞後,足少陽、太陽二脉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二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王氏云:在髀樞後,按甲乙經云:“在髀樞中,後當作中灸三壮,甲乙經作五壮。”
犢鼻二穴,
注疏
在膝髕下䯒上,俠解大筋中,足陽明脉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耳中多所聞二穴,
注疏
聽宫穴也。在耳中珠子,大如赤小豆,手足少陽、手太陽三脉之㑹,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刺可入三分。
眉本二穴,
注疏
攅,竹穴也。在眉頭陷者中,足太陽脉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完骨二穴,
注疏
在耳後入髮際。同身寸之四分,足太陽、少陽之㑹,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刺可入二分,灸七壮。
頂中央一穴,
注疏
風府穴也。在頂上入髮際。同身寸之一寸,大筋内宛宛中,督脉、陽維二經之㑹,疾言其肉立起,言休其肉立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三呼,灸之不幸,使人瘖。
枕骨二穴,
注疏
竅隂穴也。在完骨上,枕骨下,摇動應手,足太陽、少隂之㑹,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刺可入四分,灸可五壮。
上闗二穴,
注疏
鍼經所謂刺之則㰦,不能欠者也,在耳前上亷起骨,闗口有空,手少陽、足陽明之㑹,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刺深令人耳無所聞。
大迎二穴,
注疏
在曲頷前,同身寸之一寸三分,骨陷者中動脉,足陽明脉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下闗二穴,
注疏
鍼經所謂刺之則欠,不能㰦者也。在上闗下,耳前動脉下亷,合口有空,張口而閉,足陽明、少陽二脉之㑹,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耳中有乾,擿之不得灸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擿之作擿抵。
天柱二穴,
注疏
在俠項後髮際,大筋外亷陷者中,足太陽脉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巨虚上下廉四穴,
注疏
上廉,足陽明與大腸合也,在膝犢鼻下䯒外亷。同身寸之六寸,足陽明脉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三壯。下亷,足陽明與小腸合也,在上亷下。同身寸之三寸,足陽明脉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并刺熱篇注水熱穴注:“上廉在三里下三寸,此云犢鼻下六寸者,蓋三里在犢鼻下三寸。上廉又在三里下三寸。故云六寸也。”
曲牙二穴,
注疏
頰車穴也。在耳下曲頰端陷者中,開口有空,足陽明脉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也。
天突一穴,
注疏
已前釋也。
天府二穴,
注疏
在腋下。同身寸之三寸,臂臑内廉動脉,手太隂脉氣所發,禁不可灸,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三呼。
天牖二穴,
注疏
在頸筋閒,缺盆上,天容後,天柱前,完骨下,髮際上,手少陽脉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扶突二穴,
注疏
在頸當曲頽下。同身寸之一寸,人迎後,手陽明脉氣所發,仰而取之,剌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壯。
天䆫二穴,
注疏
在曲頽下,扶突後,動脉應手陷者中,手太陽脉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肩解二穴,
注疏
謂肩井也。在肩上陷解中,缺盆上,大骨前,手足少陽陽維之㑹,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灸五壮。
闗元一穴,
注疏
新校正云:詳此已前釋舊當篇,再注今去之。
委陽二穴,
注疏
三焦下,輔俞也,在膕中外廉兩筋間,此足太陽之别絡,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屈身而取之。
肩貞二穴,
注疏
在肩曲甲下,兩骨解間,肩髃後陷者中,手太陽脉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瘖門一穴,
注疏
在項髮際宛宛中,入係舌本,督脉、陽維二經之㑹,仰頭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不可灸,灸之令人瘖。新校正云:按氣府注云:“去風府一寸。”
齊一穴,
注疏
齊,中也。禁不可刺,刺之使人齊。中惡瘍潰矢出者,死不可治。若灸者,可灸三壮。
胷俞十二穴,
注疏
謂俞府、彧中、神藏、靈墟、神封、歩廊,左右則十二穴也。俞府在巨骨下,俠任脉兩傍,横去任脉各同身寸之二寸陷者中,下五穴,遞相去同身寸之一寸六分陷者中,並足少隂脉氣所發,仰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五壮。
背俞二穴,
注疏
大杼穴也。在脊第一椎下,兩傍相去各同身寸之一寸半陷者中,督脉别絡,手足太陽三脉氣之㑹,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七壮。
膺俞十二穴,
注疏
謂雲門、中府、周滎、胷鄉、天谿、食竇,左右則十二穴也。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周榮、胷鄉。雲門,在巨骨下,俠任脉傍,横去任脉,各同身寸之六寸。 新校正云:按水熱穴注作胷中行兩傍,與此文雖異,處所無别。陷者中,動脉應手,雲門、中府,相去同身寸之一寸。餘五穴遞相去,同身寸之一寸六分。陷者中,並手太隂,脉氣所發。雲門、食竇,舉臂取之,餘並仰而取之。雲門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太深令人逆息。中府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五呼,餘刂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五壮。 新校正云:詳王氏以此十二穴并手太隂,按甲乙經,雲門乃手太隂,中府乃手足太隂之㑹。周滎己下。乃足太隂。非十二穴並手太隂也。
分肉二穴,
注疏
在足外踝上絶骨之端,同身寸之三分,筋肉分間,陽維脉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無分肉穴,詳處所,疑是。陽輔在足外踝上,輔骨前,絶骨端,如前三分所。又按刺腰痛注作絶骨之端,如後二分,刺入五分,留十呼,與此注小異。
踝上横二穴,
注疏
内踝上者,交信穴也。交信去内踝上同身寸之二寸,少隂前,太隂後,筋骨間,足隂蹻之郄,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外踝上,附陽穴也。附陽去外踝上同身寸之三寸,太陽前,少隂後,筋骨間,陽蹻之郄,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經,附陽作付陽。
隂陽蹻四穴,
注疏
隂蹻穴,在足内踝下,是謂照海,隂蹻所生,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陽蹻穴,是謂申脉,陽蹻所生,在外踝下陷者中。新校正云:按刺腰痛篇注作在外踝下五分,繆刺論注云:“外踝下半寸 容爪甲,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留七呼作六呼,剌,腰痛篇注作十呼。
水俞在諸分,
注疏
分,謂肉之分理間,治水取之。
熱俞在氣穴,
注疏
寫熱則取之。
寒熱俞在兩骸厭中二穴。
注疏
骸厭,謂膝外俠膝之骨厭中也。
大禁二十五,在天府下五寸,
注疏
謂五里穴也。所以謂之大禁者。謂其禁不可刺也。鍼經曰:“迎之五里。中道而上。五至而已。五注而藏之氣盡矣。故五五二十五而竭其俞矣。蓋謂此也。”又曰:“五里者。尺澤之後五里。與此文同。”
凡三百六十五穴,鍼之所由行也。
注疏
新校正云:詳自藏俞五十至此,并重複共得三百六十穴,通前天突、十椎、上紀、下紀,共三百六十五穴,除重複,實有三百一十三穴。
帝曰:“余已知氣穴之處,遊鍼之居,願聞孫絡谿谷,亦有所應乎?”
注疏
孫絡,小絡也。謂絡之支别者。
歧伯曰:“孫絡三百六十五穴㑹,亦以應一嵗,以溢竒邪,以通滎衞。榮衛稽留,衞散榮溢,氣竭血著,外爲發熱,内爲少氣。疾寫無怠,以通榮衞。見而寫之,無問所㑹。”
注疏
榮積衛留,内外相薄者,見其血絡,當即冩之,亦無問其脉之俞㑹。
帝曰:“善,願聞谿谷之㑹也。”歧伯曰:“肉之大㑹爲谷,肉之小㑹爲谿,肉分之間,谿谷之㑹,以行榮衛,以㑹大氣。”
注疏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以舎大氣。
邪溢氣壅,脉熱肉敗,榮衞不行,必将爲膿。内銷骨髓,外破大膕。
注疏
熱過故致是。
留於節湊,必將爲敗。
注疏
若留於骨節之間,津液所溱之處,則骨節之間,髓液皆潰爲膿,故必敗爛筋骨,而不得屈伸矣。
積寒留舎,榮衛不居。卷肉縮筋,
注疏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夲作寒肉縮筋。
肋肘不得伸,内爲骨痺,外爲不仁,命曰不足,大寒留於谿谷也。
注疏
邪氣盛甚,真氣不榮,髓溢内消,故爲是也。不足,謂陽氣不足也。寒邪外薄,乆積淹留,陽不外勝,内消筋髓,故曰不足,大寒留於谿谷之中也。
谿谷三百六十五穴㑹,亦應一嵗。其小痺淫溢,循脉往来,㣲鍼所及,與法相同。
注疏
若小寒之氣,流行淫溢,随脉往来爲痺病,用鍼調者,與常法相同爾。
帝乃辟左右而起,再拜曰:“今日發䝉解惑,藏之金匱,不敢復出。乃藏之金蘭之室,署曰氣穴所在。”歧伯曰:“孫絡之脉别經者,其血盛而當寫者,亦三百六十五脉,並注於絡,傳注十二絡脉,非獨十四絡脉也,
注疏
十四絡者,謂十二經絡,兼任脉、督脉之絡也。脾之大絡,起自於脾,故不并言之也。
内解冩於中者十脉。”
注疏
解,謂骨解之中經絡也。雖則别行,然所受邪,亦隨注冩於五藏之脉,左右各五,故十脉也。
氣穴論:蔽。
注疏
必寐切。
擿。
注疏
音摘。
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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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到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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