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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齊論篇第五十一

刺齊論篇第五十一

注疏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第六卷。

黄帝問曰:“願聞刺淺深之分。”

注疏

謂皮肉筋脉骨之分位也。

岐伯對曰:“刺骨者無傷筋,刺筋者無傷肉,刺肉者無傷脉,刺脉者無傷皮,刺皮者無傷肉,刺肉者無傷筋,刺筋者無傷骨。”帝曰:“余未知其所謂,願聞其解。”岐伯曰:“刺骨無傷筋者,鍼至筋而去,不及骨也。刺筋無傷肉者,至肉而去,不及筋也。刺肉無傷脉者,至脉而去,不及肉也。刺脉無傷皮者,至皮而去,不及脉也。”

注疏

是皆謂遣邪也。然筋有寒邪,肉有風邪,脉有濕邪,皮有熱邪,則如是遣之。所謂邪者,皆言其非順正氣而相干犯也。 新校正云:詳此謂刺淺,不至所當刺之處也,下文則誡其太深也。

所謂刺皮無傷肉者,病在皮中,鍼入皮中,無傷肉也。刺肉無傷筋者,過肉中筋也。刺筋無傷骨者,過筋中骨也。此之謂反也。

注疏

此則誡過分太深也。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刺如此者,是謂傷。此皆過,過必損其血氣,是謂逆也,邪必因而入也。

刺齊論:解。

注疏

胡買切。

刺齊論篇第五十一|黃帝內經素問(王冰注)|中國傳統哲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