飭令則法不遷,法平則吏無姦。法已定矣,不以善言售法。任功則民少言,任善則民多言。行法曲斷,以五里斷者王,
注疏
能參驗五里,然後斷定其罪,如此者王也。
以九里斷者强,
注疏
既王且彊。
宿治者削,
注疏
宿,置也。若委置其法,則必削。
以刑治,以賞戰,厚禄以周術。行都之過,則都無姦市。物多者衆,農㢮姦勝,則國必削。民有餘食,使以粟出爵,必以其力,則震不怠。三寸之管毋當,不可滿也。
注疏
雖受不多,然當無則不可滿也。
授官爵,出利禄,不以功,是無當也。國以功授官與爵,此謂以成智謀,以威勇戰,其國無敵。國以功授官與爵,則治見者省,言有塞,此謂以治去治,以言去言,以功與爵者也。故國多力,而天下莫之能侵也。兵出必取,取必能有之。案兵不攻,必當。朝廷之事,小者不毁,效功取官爵,廷雖有辟言,不得以相干也,是謂以數治。以力攻者,出一取十;以言攻者,出十䘮百。國好力,此謂以難攻;國好言,此謂以易攻。其能,勝其害,輕其任,而道壞餘力於心,莫負乘宮之責於君,内無伏怨。使明者不相干,故莫訟;使士不兼官,故技長;使人不同功,故莫爭。言此謂易攻。重刑少賞,上愛民,民死賞;多賞輕刑,上不愛民,民死賞。利出一空者,其國無敵;利出二空者,其兵半用;利出十空者,民不守。重刑明民,大制使人,則上利。行刑重其輕者,輕者不至,至重者不來,此謂以刑去刑,罪重而刑輕,刑輕則事生,此謂以刑致刑,其國必削。
飭令第五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