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惡,故賞罰可用;賞罰可用,則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君執柄以處勢,故令行禁止。柄者,殺生之制也;勢者,勝衆之資也。廢置無度則權瀆,賞罰下共則威分。是以明主以懐愛而聽,不留説而計。故聽言不叅,則權分乎姦;智力不用,則君窮乎臣。故明主之行制也天,
注疏
不可測也。
其用人也鬼。
注疏
如鬼之隂密。
天則不非,
注疏
既高不測,誰能非之?
鬼則不困。
注疏
既陰密,誰能困之?
勢行敎嚴,逆而不違,
注疏
誰逆,天下不敢違,此勢之用也。
毀譽一行而不議。
注疏
毁譽一行,而天下不敢議。
故賞賢罰暴,舉善之至者也;賞暴罰賢,舉惡之至者也:是謂賞同罰異。賞莫如厚,使民利之;譽莫如美,使民榮之;誅莫如重,使民畏之;毁莫如惡,使民耻之。然後一行其法,禁誅於私家,不害功罪。賞罰必知之,知之,道盡矣。
因情
注疏
一曰収智。
二、力不敵衆,智不尽物。與其用一人,不如用一國,
注疏
用君之一,人之智力,不如任衆而用國也。
故智力敵而羣物勝。揣中則私勞,不中則在過。下君盡已之能,中君盡人力,上君盡人之智。是以事至而結智,一聽而公㑹。聽不一則後悖於前,後悖於前則愚智不分;不公㑹則猶豫而不斷,不斷則事留。自取一,則毋道墮壑之累。故使之諷,諷定而怒。是以言陳之曰,必有筴籍。結智者事發而驗,結能者功見而謀成敗。成敗有徴,賞罰随之。事成則君收其功,規敗則臣任其罪。君人者合符猶不親,而況於力乎?事智猶不親,而況於懸乎?故非用人也不取同,同則君怒。使人相用則君神,則下盡。下盡下,則臣上不因君,而主道畢矣。
主道
注疏
一曰結智。
三、知臣主之異利者王,以爲同者劫,與共事者殺。故明主審公私之分,審利害之地,姦乃無所乘。亂之所生,六也:主母,后姬,子姓,弟兄,大臣,顯賢。
注疏
主母君㓜稱制,后姬之姓,則强庶逼兄弟,則公子擅國。大臣代主執物者顯賢,則虛名掩君。
任吏責臣,主母不放;
注疏
廢亂,輙責於臣。
禮施異等,后姬不疑,分勢不貳,庶適不爭;
注疏
不令庶子貳嫡也。
權籍不失,兄弟不侵;
注疏
權柄國籍,不失於下也。
下不一門,大臣不擁;
注疏
不令一門專制,則不得權。
禁賞必行,顯賢不亂。臣有二因,謂外内也。外曰畏,
注疏
外臣行威物皆畏,
内曰愛。所畏之求得,所愛之言聽,此亂臣之所因也。外國之置諸吏者,結誅親暱重帑,則外不籍矣;爵禄循功,請者俱罪,則内不因矣。外不籍,内不因,則姦充塞矣。官襲節而進,以至大任,智也。其位至而任大者,以三節持之:曰質,曰鎮,曰固。親戚妻子,質也;爵禄厚而必,鎮也;叅伍貴帑,固也。賢者止於質,貪饕化於鎮,姦邪窮於固。忍不制則下上,小不除則大誅,而名實當則徑之。生害事,死傷名,則行飲食;不然,而與其讎:此謂除隂姦也。醫曰詭,詭曰易。易功而賞,見罪而罰,而詭乃止。是非不泄,説諌不通,而易乃不用。父兄賢良播出曰遊禍,其患鄰敵多資。僇辱之人近習曰狎賊,其患發忿疑辱之心生。藏怒持罪而不發曰増亂,其患徼幸妄舉之人起。大臣兩重提𢖍而不踦曰卷禍,其患家隆劫殺之難作。脱易不自神曰彈威,其患賊夫酖毒之亂起。此五患者,人主之不知,則有刼殺之事。廢置之事,生於内則治,生於外則亂。是以明主以功論之内,而以利資之外,其故國治而敵亂。即亂之道:臣憎,則起外若眩;臣愛,則起内若藥。
起亂
注疏
一曰亂起。
四、參伍之道:行叄以謀多,揆伍以責失。行參必拆,揆伍必怒。不拆則瀆上,不怒則相和。拆之徴足以知多寡,怒之前不及其衆。觀聽之勢,其徴在比周而賞異也,誅母謁而罪同。言㑹衆端,必揆之以地,謀之以天,驗之以物,叄之以人。四徴者符,乃可以觀矣。參言以知其誠,易視以改其澤,執見以得非常。一用以務近習,重官以懼逺使。舉往以悉其前,即邇以知其内,䟽置以知其外。握明以問所闇,詭使以絶黷泄。倒言以嘗所疑,論反以得隂姦。設諌以綱獨爲,舉錯以觀姦動。明説以誘避過,卑適以觀直諂。宣聞以通未見,作鬬以散朋黨。深一以敬衆心,泄異以易其慮。似類則合其參,陳過則明其固。知辟罪以止威,隂使時循以省衷。漸更以離通比。下約以侵其上:相室,約其廷臣;廷臣,約其官屬;兵士,約其軍吏;遣使,約其行介;縣令,約其辟吏;郎中,約其左右;后姬,約其宮媛。此之謂條達之道。言通事泄,則術不行。
立道
五、明主,其務在周宻。是以喜見則德償,怒見則威分。故明王之言隔塞而不通,周宻而不見。故以一得十者,下道也;以十得一者,上道也。明主兼行上下,故姦無所失。伍、官、連、縣而鄰,謁過賞,失過誅。上之於下,下之於上,亦然。是故上下貴賤相畏以法,相誨以和。民之性,有生之實,有生之名。爲君者有賢知之名,有賞罰之實。名實俱至,故福善必聞矣。
叅言
六、聽不叅,則無以責下;言不督乎用,則邪説當上。言之爲物也以多信,不然之物,十人云疑,百人然乎,千人不可觧也。呐者言之疑,辯者言之信。姦之食上也,取資乎衆,籍信乎辯,而以類飾其私。人主不饜忿而待合叅,其勢資下也。有道之主聽言,督其用,課其功,功課而賞罰生焉,故無用之辯不留朝。任事者知不足以治職,則放官収。説大而誇則窮端,故姦得而怒。無故而不當爲誣,誣而罪臣。言必有報,説必責用也,故朋黨之言不上聞。凡聽之道,人臣忠論以聞姦,博論以内一。人主不智則姦得資。明主之道,已喜,則求其所納;已怒,則察其所搆;論於已變之後,以得毁譽公私之徴。衆諫以效智故,使君自取一以避罪,故衆之諫也敗。君之取也,無副言於上以設将然,今符言於後以知謾誠語。明主之道,臣不得兩諌,必任其一語;不得擅行,必合其叅,故姦無道進矣。
聽法
七、官之重也,毋法也;法之息也,上闇也。上闇無度,則官擅爲;官擅爲,故奉重無前;則徴多;徴多故富。官之富重也,亂功之所生也。明主之道取於任,
注疏
能任事則取之。
賢於官,
注疏
能守官則賛揚之。
賞於功。言程,主喜,俱必利;不當,主怒,俱必害;則人不私父兄而進其仇讎。勢足以行法,奉足以給事,而私無所生,故民勞苦而輕官。任事者毋重,使其寵必在爵;處官者毋私,使其利必在禄;故民尊爵而重禄。爵禄,所以賞也;民重所以賞也,則國治。刑之煩也,名之繆也;賞譽不當則民疑,民之重名與其重賞也均。賞者有誹焉,不足以勸;罰者有譽焉,不足以禁。明主之道,賞必岀乎公利,名必在乎爲上。當譽同軌,非誅俱行。然則民無榮於賞之内。有重罰者必有惡名,故民畏。罰,所以禁也;民畏所以禁,則國治矣。
類柄
八、行義示則主威分;慈仁聽則法制毁。民以制畏上,而上以勢卑下,故下肆很觸而榮於輕君之俗,則主威分。民以法難犯上,而上以法撓慈仁,故下明愛施而務賕紋之政,
注疏
務爲貨賕。
是以法令隳。尊私行以貳主威,行賕紋以疑法,聽之則亂治,不聽則謗主,故君輕乎位而法亂乎官,此之謂無常之國。明主之道,臣不得以行義成榮,不得以家利爲功,功名所生,必出於官法。法之所外,雖有難行,不以顯焉,故民無以私名。設法度以齊民,信賞罰以盡民能,明誹譽以勸沮。名號、賞罰、法令三隅,故大臣有行則尊君,百姓有功則利上,此之謂有道之國也。
八經第四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