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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根第十六

歸根第十六

至虛極,

注疏

得道之人,捐情去欲,五内清淨,至於虚極。

原書注疏

守靜篤。

注疏

守清淨,行篤厚。

原書注疏

萬物並作,

注疏

作,生也。萬物並生也。

原書注疏

吾以觀其復。

注疏

言吾以觀見萬物無不皆歸其本也。人當念重本也。

原書注疏

夫物芸芸,

注疏

芸芸者,華葉盛。

原書注疏

各復歸其根。

注疏

言萬物無不枯落,各復反其根而更生也。

原書注疏

歸根曰靜,

注疏

靜,謂根也。根安靜柔弱,謙卑處下,故不復死也。

原書注疏

是謂復命。

注疏

言安靜者,是爲復還性命。使,不死也。

原書注疏

復命曰常,

注疏

復命使不死,乃道之所常行也。

原書注疏

知常曰明。

注疏

能知道之所常行,則爲明。

原書注疏

不知常,萎作凶。

注疏

不知道之所常行,妄作巧詐,則失神明,故凶也。

原書注疏

知常容,

注疏

能知道之所常行,去情忘欲,无所不包容也。

原書注疏

容乃公,

注疏

無所不包容,則公正無私,衆邪莫當。

原書注疏

公乃王,

注疏

公正無私,可以爲天下王。治身正則形一,神明千萬,共湊己躬也。

原書注疏

王乃天,

注疏

能王,德合神明,乃與天子。

原書注疏

天乃道,

注疏

德與天通,則與道合同也。

原書注疏

道乃久,

注疏

與道合同,乃能長久。

原書注疏

没身不殆。

注疏

能公能天,通天合道,四者純備,道德弘逺,無殃無咎,乃與天地俱没,不危殆也。

原書注疏